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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谈为了同时实现获取高昂利润和抢夺更多市场份额等角度的考虑,某些运营商往往会和小区物业甚至开发商提前达成协议,并通过缴纳入场费或盈利分成等方式,和对方形成一种利益合作关系。
提起网络宽带,家住河南省郑州市清华紫光苑小区的应女士气就不打一处来,“视频不流畅,图片也经常打不开。装宽带的跟我说,你不装俺家的,别人家的你也装不了。”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百脑汇、同汇花园、好莱坞国际公寓等很多小区也存在宽带垄断现象。(9月1日大河网)“你不装俺家的,别人家的你也装不了”,这句话能说明什么问题?这句颇为洋洋得意甚至有些狂妄的话,大致上的意思就是,应女士要想使用宽带并没有选择权,只能被迫接受某一家运营商的服务,当然,这也就是说,应女士所在小区的宽带已经被某运营商垄断了,其他运营商根本就不能进入小区架线并开展网络宽带业务。这种现象也就是媒体经常报道的“宽带垄断”现象,那么,这种现象之所以屡见不鲜,难道是因为法律法规存在监管空白吗?答案是否定的,因此无论是从制度层面还是法律层面,都能找到禁止此类现象出现的相关规定和法律依据。
针对小区宽带垄断的现象,由国家工信部、住建部共同出台的《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两项国家标准早在2013年4月1日起就开始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住宅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再者,河南省今年3月出台的《住宅区宽带网络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中,也作出了几乎一样的要求。另外,小区宽带垄断还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的规定。
明明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什么小区宽带垄断还是屡见不鲜?在笔者看来,有三个方面的因素直接导致了这个问题的出现:其一,巨大的利益链条存在。为了同时实现获取高昂利润和抢夺更多市场份额等角度的考虑,某些运营商往往会和小区物业甚至开发商提前达成协议,并通过缴纳入场费或盈利分成等方式,和对方形成一种利益合作关系;其二,监管不力。小区宽带垄断问题涉及工信、住建、工商等多个部门,然而,从现实情况来看,各相关部门之间的监管职责有所交叉却又各自为政,这个问题既能说明相关部门缺乏工作的主动性,也可以看出相关法律法规缺乏细化和刚性;其三,运营商自我约束不够,甚至还有默许甚至纵容下属企业搞垄断经营的嫌疑。
某些运营商联合物业在小区内搞宽带垄断的做法,已经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违反了市场自由交易、公平竞争原则。因此,笔者认为,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此都应该运用法律这个武器采取强硬措施,这既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也是为了让电信宽带市场能够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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