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监管(包括信息监控、阻断或收取额外费用等)是目前通讯类OTT市场发展的最大不确定因素,IDC预计监管当局会在一定时间内通过一些行政措施(额外收费或政策监管等)限制OTT市场的过快发展,以降低其对传统电信业务的过快冲击。
不论是为了应对OTT对其业务的替代性影响,还是考虑到争夺移动互联网的“重要入口”,电信运营商都不会轻易放弃扶持和发展自有的OTT应用,并以此构建自己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体系。IDC认为,短期来看,管道价值挖掘会让运营商具备更多的博弈空间,但长远来说,唯有能给用户带来更好沟通体验的企业(或跨产业联盟)才会在这轮变革中获胜。
通讯类OTT的发展现状
通讯类OTT(Over the Top)是指利用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网络资源,通过PC程序或手机App直接为用户提供视频、语音或消息的应用或服务,国外的WhatsApp、KaKao和KiK,国内的 Skype、QQ和微信等都属于OTT范畴。由于通讯类OTT服务本身不向使用者收费,用户仅需支付少量费用(宽带费或手机流量费),就能享受到等同于话音、短信或彩信的沟通服务,所以很容易受到使用者的欢迎。
从全球市场的发展现状来看,OTT业务的发展势头有增无减,除了WhatsApp、Skype、KiK和KaKao等早期的OTT服务商,行业内出现了越来越多拥有客户资源的竞争者,如终端厂商苹果的iMessage和FaceTime,手机操作系统提供商Google的Google talk和电信运营商Orange的“Libon”等。全球最大的社交网络平台Facebook也于近期尝试推出自己的IP 语音服务Facebook Voice。
从产品价值的角度来看,目前的OTT应用已不仅限于早期价格优惠的语音或消息服务,而是一种更加满足人们移动化、社交化、本地化等新沟通需求的产品。随着智能终端和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人们主流的沟通方式正在有所改变。根据IDC最新的智能手机使用情况(美国)调研,在美国排在前三位的沟通方式是短信(49%)、通话(43%)和通过Facebook发消息(40%)。这充分显示出主流的沟通方式正在由传统语音和短信向更为丰富的形式发生迁移,而微信的火爆可能更多是因为满足了人们新的沟通需求。
收费争端背后原因的思考
回顾整个OTT风波,网络资源占用过多是双方争执的主要焦点。由于中国移动大部分网络仍处于2-2.5G(GSM、EDGE等)水平,且目前的核心网并不是以支持IP传输来设计的,占用60%信令资源的说法可能确有根据。但从技术演进趋势来看,这部分矛盾迟早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基于IP架构的4G LTE技术(VoLTE)理论上能够更好地承载OTT应用。所以,主要的矛盾还是微信对电信运营商经营威胁的日益加大。
这种威胁并不仅源自OTT本身的业务替代,还包括快速增长的用户规模和移动互联“重要入口”的丧失。2012年,拥有63.9%市场份额的中国移动才有7.1亿的手机用户(来源于中国移动2012年年报),而微信仅用不到2年的时间就发展到3亿用户(来源于微信的腾讯官网微博,2013年1月15日)。同时,通讯类OTT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的“重要入口”之一,运营商早在3G发展之初就积极布局移动互联网业务,丧失这一“入口”,意味着运营商在移动互联时代很可能继续被“管道化”。当然,从目前来看,微信对运营商主要收入的替代威胁更加紧迫,以2012年中国移动的收入结构为例,短信和彩信收入约占总收入的26.58%(来源于中国移动2012年年报),虽然业务仍保持增长,但从功能上看,是完全有可能被微信等OTT应用所替代的。
争端之后的市场变化判断
依靠行业监管(包括信息监控、阻断或收取额外费用等)是电信运营目前最直接的应对方式,也是通讯类OTT市场未来发展所面临的最大不确定因素。从国际经验上看,监管层会为运营商在移动业务方面保留差别化流量计费的空间(如美国《网络中立条例》),但在实际操作中,受到舆论和同业竞争的压力,运营商能够获取额外收益的案例并不多见,如Google曾支付法国电信额外费用,以保证用户使用Google服务时享受更高的服务等级。
结合工信部官员表态和各方利益分析,IDC推测监管当局会在一定时间内通过一些行政措施(额外收费或政策监管等)来抑制OTT应用的过快发展,延缓其对传统电信产业的冲击。理由如下:首先,国家对OTT通讯的安全监管能力尚不健全,过快发展可能会带来潜在的社会安全隐患;其次,国家的基础网络建设仍需要电信运营商的积极投入,不能让运营商过早丧失盈利能力。最后,电信是国家支柱产业,相关从业人员众多,即便是大势所趋,管理当局也会尽可能延缓变革速度,为运营商产业转型预留更多的缓冲时间。
争端平息之后,可以预知电信运营商会加速自身的业务转型,并在满足人们沟通需求方面进行更为深入的反思和研究。不论是为了应对OTT对其业务的替代性影响,还是考虑到争夺移动互联网的“重要入口”,电信运营商都不会轻易放弃扶持和发展自有OTT应用,并以此构建自己的移动互联网服务体系。
即便不考虑运营商,通讯类OTT市场也绝不会就此平静,新一轮的竞争将会在ICT产业链各环节上的强势企业之间展开,不论是社交平台,终端厂商,亦或是搜索引擎都会试图抢占“沟通”这一重要“入口”。而具有管道优势的运营商也很可能会加强与非利害方的跨产业合作,从而形成更加丰富而全面的产业联盟,共同挑战行业内的领军者。长远来说,IDC认为唯有能给用户带来更好沟通体验的企业(或跨产业联盟)才会在这轮变革中获胜。